延安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规定,由延安市教育局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报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通过延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yanan.gov.cn/)下载浏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延安市教育局联系(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1号楼0815室;邮编:716000;电话:0911-7090815;传真:0911-709088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延安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扣“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全面执行《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优服务,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信息公开体制和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根据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由局办公室牵头、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具体负责的业务管理体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合理分工、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相关科室、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责,分类整理和上报,确保政务信息准确无误。
2.健全各项制度
为切实落实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市教育局坚决落实《延安市教育局信息发布制度》,按照网站栏目职责与流程完成网站信息发布。制定了《延安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积分办法》,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具体任务,按步骤、按要求、有时效地完成信息公开任务。
(二)加强载体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
市教育局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以在“延安市教育局” 网站(凯发官网入口)、“延安市教育局”新浪微博、“延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各类教育政策和信息为主,举办座谈会、专题调研为辅的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决策科学性。
1.继续强化“延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的的窗口功能。官方网站是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也是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展示宣传延安教育的重要窗口。2021年,延安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全新的网站包括网站凯发凯发官网入口官网入口首页、新闻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教育教学、教育专题、解读回应等六个一级栏目,涵盖本市教育动态、机构概况、人事信息、社会公益、政策解读、行政执法等50个事项,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完善,内容全面详实。
2.拓展“延安教育”移动新媒体功能。为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发展的需要,延安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运营了“延安教育”双微(微博和微信),不断完善发布机制,官方微信保持图文信息的推送频率,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正常运行。通过“延安教育”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重点加强招生考试类资讯信息推送服务。
(三)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积极参加市电子政务办、市委网信办、等部门组织的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和写作能力。加强本系统内网站和所有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和舆论舆情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市电子政务办要求,及时上传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表、决策预公开、社会公益、民生领域、建议提案等公开内容。
2021年,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67条,在教育局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1138条,其中教育动态458条、政务信息680条,开展民意征集3次,网上调查3次,依申请公开1次,在延安教育微博上共发布信息1236条,在“延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88条。累计通过延安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市长信箱、局长信箱接收并回复反馈各类建议、咨询、投诉类事务291条。上传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67条,上传省教育厅网站信息6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
1.信息共享存在一定壁垒。“互联网 ”等创新手段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相关部门联通和信息的共享,但不少部门的核心业务系统都是在纵向网上运行,条块分割严重,尚未互通共享数据,增加了基层工作量,影响了工作效率,信息共享仍有局限性。
2.信息公开承接还有差距。部分信息公开事项专业性、业务性、时限性比较强,个别部门对公开事项研究得不透,工作承接后职能一时难以履行到位。
3.工作队伍需继续加强。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人员配备和组织协调能力明显不足,难以承担相应工作。
根据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备,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更好地为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现代化网络服务。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利用新技术手段,进一步整合门户网站的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打破信息壁垒约束,实现数据互通互享,不断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方便公众查询知晓信息。
2.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职责。通过督办考核机制,倒逼各单位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采取季通报的方式提高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及限期整改,督促各项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促使各县(市、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审核流程、落实审核责任,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3.加强人才引进和学习培训。通过各种渠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强化队伍力量;另一方面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局各项专业培训和学习,强化加强现有人才的培育孵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