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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凯发官网入口

延安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现公布延安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报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通过延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yanan.gov.cn/)下载浏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延安市教育局联系(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1号楼0815室;邮编:716000;电话:0911-7090815;传真:0911-709088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利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依法公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政府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2020年,我局公开各类信息1186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职责

为了确保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单位具体干,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格局。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分解落实《2020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级部门版)》,责任到人。

2.规范网站建设,完善栏目设置

对照《2020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级部门版)》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指标要求,对原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增设了 “新冠疫情防控”“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第七届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专题栏目,完善了“延安市教育局”网站栏目模块设置和内容保障。

3.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按时参加市电子政务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部门组织的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通讯写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和写作能力。加强本系统内网站和所有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和舆论舆情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市电子政务办要求,及时上传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表、决策预公开、社会公益、民生领域、建议提案等公开内容。

2020年,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107条,在教育局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1186条,其中:公开信息339条 、动态信息380条、专题79条、政务服务8条、政策解读9条、提案议案29条、视频信息12条,在线访谈3条,师生风采13条、曝光专区3条、教育教研17条、学生天地8条、家长频道27条、红色延安27条、软件下载13条,办理留言(咨询投诉)13件,开展调查问卷3次、民意征集4次。“延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共推送信息913条。累计通过12345平台、市长信箱、局长信箱接收并回复反馈各类建议、咨询、投诉类事务信息114条。上传省教育厅网站信息104条 、市委通讯51余条。同时在“延安学习强国平台”上传有关疫情防控、党建、红色教育等30多条正能量视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务公开内容时效性较差,民生领域、决策预公开等栏目公开信息数量少,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2021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程序;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上传政务公开信息内容;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形式和载体;强化网络管控,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力争使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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