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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的21条措施》的通知-凯发官网入口

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6 18: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的21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的21条措施

为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创新活力,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拓展教育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支持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措施:

一、规范和创新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

1.中小学教师编制实行单列管理,编制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学校学生数、班级数,定期核定和调整教师编制,办理教师编制和工资手续。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会同编制部门依据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调整,办理相关手续。

3.完善教职工编制市域内调剂机制,超编满编的县(市、区)可通过事业单位人才周转池编制,确保按需补充配备教师。

4.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

二、加强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引进培养

5.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确定教师年度招聘计划,计划的10%以上用于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专业教育人才。

6.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时,将延安大学师范生纳入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范围,支持中小学幼儿园到师范类高等院校通过直接面试或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专业教育人才。

7.对于引进公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教育人才,每人奖补2万元,连续奖补5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列支。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进一步调高奖补标准。

8.对于公开招聘引进的高层次及紧缺专业教育人才,首次职称评聘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9.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每年与相关高校联合培养定向师范生300名,为中小学补充优质教育人才,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列支。

10.省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和省级以上优秀教师,职称评聘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11.中小学幼儿园及教研机构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评聘正高级职称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三、优化教师岗位管理

1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人社部门核定的不同类型学校岗位总量内,按照学校规模、班额、师资结构、承担教育教学等情况,统筹分配岗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整,办理相关手续。

13.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适当放宽职称学历要求,实行乡村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14.在乡(镇)、村和教学点连续工作满20年或累计满25年,且仍在教学一线的人员,经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推荐,人社部门审核后,符合职称评聘条件的,不受单位岗位机构比例限制。

15.聘用在现岗位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一线教学的,可保留岗位工资待遇,空出岗位用于聘用一线教师。

16.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人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总数的30%。交流到乡(镇)、村和教学点支教的教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每学年由派出地发放2万元补助。

17.严格限制和规范非教育教学单位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须统一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抽调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抽调借用人员不得超过学校在编教职工人数的5%。

18.严格特岗教师和三级三类骨干教师服务年限管理,严禁城市学校私自聘用农村及薄弱地区优秀骨干教师,规范优秀教师市域内合理流动。

四、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19.健全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增长长效联动机制,对学校所在地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20.落实班主任和保教人员津贴,由同级财政按照平均每班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核定,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核拨到校后由学校考核兑现。

21.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

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提高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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