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科体(教体)局: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1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现就全市开展专项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该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相关人员工作责任,立即安排部署,迅速组织辖区内幼儿园扎实开展工作,引导幼儿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办园方向。
二、认真排查,督促整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重点围绕辖区内幼儿园办园方向、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以及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三个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存在问题的幼儿园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强协作,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会同网信、网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核查。并要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切实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行为。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 2023年6月9日(星期五) 前将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以电子版、pdf版报送至指定邮箱,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县区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冯爱红 电 话:0911-7090915
邮 箱:yasjyjxqjyk@126.com
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
延安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