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科体(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延安市推进数字校园建设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延安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延安市推进数字校园建设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我市教育数字化转型和快速发展,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实施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普及行动”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按照完善机制、服务全局、深化应用、融合创新的总体思路,以更新的理念,构建数字时代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促进教育深层次变革,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以数字化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和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数字校园普及工作,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各县(市、区)40%以上学校通过评估验收;到2024年底,实现全市各县(市、区)70%以上学校通过评估验收;到2025 年底,全市90%以上学校通过评估验收。
三、重点任务
按照陕西省数字校园建设标准等相关文件,积极开展数字校园建设评估工作,实现校园数字转型、智能升级。加强学校宽带网络、教学公共区域无线网络建设,推动ipv6规模化部署工作,使宽带网络或无线网络覆盖学校每个教学场所,“优质资源班班通”覆盖所有教学班。推动5g、大数据、vr/ar实验教室、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应用,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教学新模式。推动学校治理方式变革,鼓励学校运用人工智能开展教学过程监测、学情分析和学业水平评价。建立多维度综合性智能评价体系,实现校园精细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全面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研究与实践,开展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活动和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案例研究工作,挖掘富有价值的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的应用成果和典型案例,带动全市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
四、工作安排
(一)自主评估申报。各学校作为数字校园建设实施主体,要对照《陕西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内容见附件1、2),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完善数字校园建设,强化数字校园应用,实现校园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要适时依据《标准》开展自评,得分85分以上可填写《陕西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达标申请书》(见附件3),向县(市、区)教育局申请评估验收。
(二)评估验收。各县(市、区)要明确工作思路和实施重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工作职责,夯实达标任务。要按照学校申报、县(市、区)教育局评估、市教育局复查、省教育厅抽查的程序,组织做好评估验收工作。各县(市、区)可于每年 9 月底前报请市教育局复查,市教育局组织复查后报请省教育厅抽查,抽查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文认定。已入选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的学校可直接认定为数字校园达标学校,被认定为市级智慧校园示范校的学校可直接向市教育局申请复查。
五、工作要求
数字校园建设是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速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
各县(市、区)教科体(教体)局、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本地区(学校)数字校园评估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推动全市中小学实现从普通校园向“数字校园”的新跨越。
请各县(市、区)教科体(教体)局、市直各学校于5月底将本地(校)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正式文件)报送市教育局。
联系人:卜 磊
联系电话:0911-2129939
电子邮箱:
附件1
《陕西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
评价指标 | 观测点 | 得分 | |
一级 | 二级 | ||
基础 设施 (20分) | 网络环境 (2分) | 1.有线网络覆盖到学校的教学、活动和办公场所。中小学校互联网接入班均出口带宽不低于50mbps,满足教育教学及其他信息化应用需求,支持高峰期的群体并发访问。(1分) | |
2.无线网络覆盖到学校的教学、活动和办公场所。(1分) | |||
数字终端 (10分) | 3.教室(含功能教室)交互式多媒体设备配备率达到100%;全校计算机总量达到每百名学生15台。 赋分标准:交互式多媒体覆盖率100%的得2分,覆盖率50%以上的得1分,计算机总量达标的得1分。(3分) | ||
4.学生用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满足开展信息技术教育课等相关课程的实施需求,装机数量按最大班额达到每生1机。(1分) | |||
5.为每位教师配备计算机,满足数字化教学及日常工作需求。(1分) | |||
6.配备具有交互、录制、直播等功能的智慧教室,满足个性化、精准化线上教学需要。(2分)赋分标准:建有智慧教室,且教学终端生机比为1%的得2分,基本功能不健全的得1分。(2分) | |||
7.报告厅、会议室、图书馆等配置有网络多媒体设备。(1分) | |||
8.音乐、美术、心理等功能教室配备有相应的数字教学设备。(1分) | |||
9.学校公共空间配置合适的公用终端设施(如大屏幕电视、触控一体计算机等)。(1分) | |||
创新创造 空间 (8分) | 10.千人以上学校建有校园电视台、录播教室、数字化广播站、数字化气象站,支持学校开展多样化的活动。赋分标准:全覆盖且应用成熟的项目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2分) | ||
11.中学建有数字化学科教室,能开展理化生数字化探究实验或其他学科的数字化教学,小学建有数字化学科教室或科学、艺术、体育、劳动等体验室,满足数字化教学基本需求。赋分标准:学科100%覆盖得3分,50%以上覆盖得2分,建有学科教室得1分。(3分) | |||
12.建有vr/ar实验教室等虚拟实验系统。(1分) | |||
13.建有创客教室、人工智能教室等教学设施,且能够为学生学习提供场地、硬件、软件、材料和工具等支持与保障。(2分) | |||
数字 资源 (10分) | 资源 储备 (4分) | 14.建立线上资源审核准入机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设与上一级数字教育资源平台连通的学科、课程资源库,整合经审定的校内外数字教育资源。标准化以上高中、城市高中、农村高中信息资源总量分别不低于6t、3t、2t。解释:资源库分层管理,权限访问,有部门、个人空间,涵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卫生健康、党团队建设等多方资源,支持课堂实录、微课、数字图书、教育教学素材、基础数据等资源的高效管理与便捷应用。 赋分标准:学校建有自成体系的资源管理平台的得1分,校本资源完备、丰富、使用率高的加2分,学科资源每学年有增加或者更新的加1分。(4分) | |
资源 共享 (6分) | 15.联通县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官方平台,实现上下级数据传输畅通,依托网络平台开展校际教学教研交流活动。赋分标准:连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官方平台数据畅通的得2分,联通教育平台并开展校际交流的得1分。(3分) | ||
16.建立校本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提高资源的流通率和使用率,实现资源班班通,时时用。赋分标准:实现资源班班通的得2分,常态化应用的得1分。(3分) | |||
数字化 应用 (35分) | 教育教学 (17分) | 17.开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常态化应用。(1分) | |
18.通过“陕西教育扶智平台”应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1分) | |||
19.实现教与学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支持师生开展自主学习、协作学习与探究学习,以及个性化辅导。 赋分标准:建有智能化、个性化学习平台的得0.5分,开展常态化协作探究学习及个性化辅导的得0.5分。(1分) | |||
20.借助数据大平台或学情分析系统,实现教学检测、教学辅导等的数字化转型。(1分) | |||
21.教师能熟练运用教学软硬件和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教研和管理等工作,85%以上的教师能制作多媒体课件、微课等课程资源,中青年专任教师利用学习空间参与网络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赋分标准:利用多媒体实施教学教师数量达到85%以上得1分,中青年专任教师利用学习空间参与网络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的得1分。(2分) | |||
22.开足开齐信息技术(信息科技)课程。(1分) | |||
23.三年内学校承担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信息技术相关课题,25%以上教师直接或间接参与各级相关课题研究。(1分) | |||
24.教师能够参加各级各类信息技术交流活动,并有作品获得奖励。 赋分标准: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得2分、省级得1.5分、市级得1分、区县级得0.5分,得分不累计。(2分) | |||
数字化 应用 (35分) | 教育教学 (17分) | 25.面向学生开设人工智能教育课程和信息凯发官网入口的技术支持下跨学科的综合创新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类信息化竞赛活动。赋分标准:每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2分) | |
26.积极开展网络教学,探索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新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融合创新。(1分) | |||
27.利用网络空间、录直播教室等,开展网络教研、集体备课等活动,提高备课质量和教研水平。(2分) | |||
28.开展校本数字化应用创新,助推教育教学提质增效,产生具有可推广价值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实践应用成果。 赋分标准:每项实践应用成果得0.5分,最高得2分。(2分) | |||
教育管理 (12分) | 29.能应用各级平台实施学校教务、行政事务、办学条件和教学设备信息化管理,普通高中能够开展智能化走班排课。(4分) 赋分标准:有校务管理平台的得1分,能够常态化应用、效果明显的每一分项得0.5分,最高得4分。 | ||
30.运用各级管理服务平台,强化“五项管理”、课后服务管理等内容,持续推进“双减”工作,巩固“双减”成效。(1分) | |||
31.学校优先选用国家、省、市、县建设的信息化应用平台,且能自建或搭载云服务数据平台,能对数据进行存储分析提取。(1分) | |||
32.建有数字化宣传平台,实现学校与学生、家长、社区的数字化交流。 解释:通过校园网、智慧大屏、家校工作平台、微信群组、钉钉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铸造校园文化新内容、新样式。(2分) | |||
33.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师生在学校关键场所(包括校门、操场、楼道、功能部室等)活动的数据进行采集及分析。(2分) | |||
34.实现校内各个应用系统之间数据融通共享,有效解决数据孤岛问题。 赋分标准:系统数据联通率100%的得2分、50%以上的得1分、50%以下的得0.5分。(2分) | |||
教育 评价 (6分) | 35.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师专业发展评价。(2分) | ||
36.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2分) | |||
37.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课程实施与教学质量的分析评估。(2分) | |||
数字 素养 (15分) | 学生 素养 (2分) | 38.能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信息技术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1分) | |
39.具有一定的信息感知力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能安全、健康地使用各种信息,积极参加教育部公布的各项数字化相关活动。(1分) | |||
教师 素养 (5分) | 40.建立完善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与提升制度并有效执行,同时开展校内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培训,提高教师的数字素养,每学期全员培训不少于一次。(2分) | ||
41.教师具备数字化意识、知识和技能,能掌握获取、加工和管理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常用工具与方法。(1分) | |||
42.教师具备应用数字技术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包括数字化教学设计,数字化教学实施,数字化学业评价,以及数字化协同育人等。(1分) | |||
43.教师具备利用数字技术资源促进自身及共同体专业发展的能力,包括数字化学习与研修,以及数字化教学研究与创新等。(1分) | |||
管理人 员素养 (4分) | 44.能正确理解信息化对学校和部门工作的价值和作用,有具体措施支持并激励信息技术教师队伍开展教学、教研及各项应用研究。(2分) | ||
45.在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过程中,能够规划、建设信息化发展愿景,并具有能影响和带领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实现愿景的能力与智慧。(1分) | |||
46.带领全体教师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且积极参加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定期组织本校开展培训和教研活动。(1分) | |||
技术人 员素养 (4分) | 47.了解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和各级教育部门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能对学校信息化环境进行规划、设计、实现和改进。(1分) | ||
48.具备维护学校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的基本能力,能对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进行指导、咨询和培训。(2分) | |||
49.能进行教育资源的规范化收集整理,能进行本地优质教育资源的设计、制作和研究。(1分) | |||
网络 安全 (10分) | 安全 管理 (4分) | 50.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及上级部门网络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有以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网络安全制度及管理体系。(1分) | |
51.制定有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权限,提高网络防护和应急处置水平。(1分) | |||
52.有专职机构或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测评工作,及时报告并解决安全事件和问题。(1分) | |||
53.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1分) | |||
网络 安全 (10分) | 安全 技术 (6分) | 54.校园网络应达到同国家网络安全保护相关技术要求,且建立了软件采购、软件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行政办公使用正版软件。 解释:配备网络安全设备和网络安全系统,应用平台、信息(业务)系统(网站)应不低于《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试行)》文件规定的安全保护等级,每年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不少于2次,网络设备日志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 赋分标准:安全保护等级达标且建立了软件采购、软件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行政办公使用正版软件的得1分,安全自查和日志保存大于要求的得1分。(2分) | |
55.实行实名认证,配备统一上网行为管理系统,提供不健康信息过滤与网络监控功能。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赋分标准:实行实名认证,配备统一上网行为管理系统,提供不健康信息过滤与网络监控功能的得1分,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得1分。(2分) | |||
56.配备数字校园智能安防系统,实现校园安全的统一管理和控制。 解释:①常见的安全技术防范或措施包括:网络防病毒系统、入侵保护系统、邮件过滤系统、信息审计系统、上网行为管理系统等。另外要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要求做好网站前置审批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如果是运营商负责维护校园,则要在协议中向运营商提出明确要求。②主要出入口、人员聚集场所、保密室等地方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安防系统与区域行政部门数据同步,与当地公安部门安防系统互联互通。安全防护范围涵盖校园的所有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赋分标准:配备数字校园安防系统的得1分,实现校园安全统一管理和控制的得1分。(2分) | |||
保障 机制 (10分) | 组织 保障 (8分) | 57.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数字校园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由校级领导担任学校首席信息官(cio),加强对数字校园建设工作的领导。(2分) | |
58.成立学校信息化管理机构。配备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专业人员,有效开展校园数字软硬件设备的日常运维及创新应用开发。(1分) | |||
59.制定数字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规划需经上级部门审核备案。(1分) | |||
60.根据总体规划制定有分阶段的数字校园建设实施方案,方案需经相关专家论证。(1分) | |||
61.建立、健全数字校园建设、应用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校园网络、终端实施、应用平台、应用激励、人员培训、信息安全等)。(2分) | |||
62.建立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绩效评估机制,对数字校园发展水平进行科学评价,诊断现存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1分) | |||
经费保障 (2分) | 63.统筹教育项目实施,开展数字校园建设;统筹生均公用经费和其他经费用于数字校园运维服务务。(2分) | ||
评分人: | 总分: |
备注:1.此标准包含: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6个,观测点63个,满分100分,85分以上认定为数字校园达标校;
2.按照分值均衡的原则,各一级指标得分不低于本指标分值的80%。
附件2
《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
评价指标 | 观测点 | 得分 | |
一级 | 二级 | ||
基础 设施 (20分) | 网络环境 (2分) | 1.有线网络覆盖到学校的每个教学、活动和办公场所。中职学校互联网接入班均带宽不低于50mbps,满足教育教学及其他信息化应用需求,支持高峰期的群体并发访问。(1分) | |
2.无线网络覆盖到学校的每个教学、活动和办公场所。(1分) | |||
数字终端 (10分) | 3.教室交互式多媒体设备配备率达到100%。赋分标准:覆盖率100%的得2分,覆盖率50%以上的得1分,配置主流,运行流畅的,满足教学要求的加1分,最高得3分。(3分) | ||
4.学生用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满足开展信息技术课及相关专业课程的实施需要。根据不同专业类型,建设满足实训条件的实训教室。(2分) | |||
5.为每位教师配备计算机,满足数字化教学及日常工作需求。(2分) | |||
6.配备智慧教学终端设备或建有智慧教室。智慧教室具有交互、录制、直播等功能,满足个性化教学、线上教学等需要。赋分标准:建有智慧教室,且教学终端生机比为1%,得2分,基本功能不健全的得1分。(2分) | |||
7.学校公共空间配置合适的公用终端设施(如大屏幕电视、触控一体计算机等)。(1分) | |||
创新创造 空间 (8分) | 8.建有数字化的体育锻炼、文化娱乐、党团活动、学生社团等场所,具备数字化管理的基础设施。赋分标准:建有数字化的体育锻炼、文化娱乐、党团活动、学生社团等场所每个得1分,最高2分。(2分) | ||
9.建设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的数字化技能教室、虚拟仿真实训室、互动体验室等数字化智能化实训基地。 解释:(1)每个专业至少建设1个数字化技能教室。具有必要的技能训练实物装备;具有支持技能训练的虚拟仿真训练软件;具有与相关工场对接的信息通道;具有实时摄录像设备;具有考试考核平台。(2)每个专业至少建设1个虚拟仿真实训室,具备仿真实训虚拟环境,满足虚拟实习实训需要。(3)对于特定专业课程建立互动体验室。体验室包括视景系统和仿真系统。赋分标准:功能完备且应用成熟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3分) | |||
10.校园电视台、报告厅、会议室、图书馆能接入学校大数据中心,运用信息化手段发挥其功能,实现信息共享。(1分) | |||
11.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能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和设备进行动态场景展示。解释:学生作品、专业介绍、师资队伍、学校发展、办学理念等。赋分标准:能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和设备进行部分动态场景展示的得1分,最高2分。(2分) | |||
数字 资源 (10分) | 资源 储备 (4分) | 12.建立线上资源审核准入机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设与上一级数字教育资源平台连通的学科、课程资源库,整合经审定的校内外数字教育资源。数字资源基本覆盖公共基础课和各专业领域,资源库中的教学资源达6t以上。 赋分标准:学校建有自成体系的资源管理平台的得1分,校本资源完备、丰富、使用率高的加2分,学科资源每学年有增加或者更新的加1分。(4分) | |
资源 共享 (6分) | 13.联通上级教育平台,将数字课程资源及时共享,实现校际资源交流、向社会共享输出。赋分标准:连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官方平台数据畅通的得2分,开展校际交流或向社会输出的得1分。(3分) | ||
14.建立校本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提高资源的流通率和使用率,实现资源班班通,时时用。赋分标准:实现资源班班通的得2分,常态化应用的得1分。(3分) | |||
数字化 应用 (35分) | 教育教学 (16分) | 15.面向学生开设人工智能教育课程和信息凯发官网入口的技术支持下跨学科的综合创新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类信息化竞赛活动。(1分) | |
16.建设智能化优质教育资源学习空间,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师生开展自主学习、协作学习与探究学习,向社会提供优质教育资源。赋分标准:有学习空间的得1分,开展常态化协作探究学习及个性化辅导的得1分。(2分) | |||
17.借助数据大平台或学情分析系统,实现教学检测、教学辅导等的数字化转型,实现模拟实训及现场实习的数字化考评。赋分标准:有基于大数据分析指导教学的得1分,实现模拟实训及现场实习的数字化考评的得1分。(2分) | |||
18.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教研和管理等工作,90%的教师能制作运用课件、实施教学,60%以上教师能进行校本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校本课程开发。赋分标准:利用多媒体实施教学教师数量达到90%以上得1分,进行校本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达60%以上的得1分。(2分) | |||
19.三年内学校承担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信息技术相关课题,25%以上教师直接或间接参与各级相关课题研究。(1分) | |||
20.教师能够参加各级各类信息技术交流活动,并有作品获得奖励。 赋分标准: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得2分、省级得1.5分、市级得1分、区县级得0.5分,得分不累计。(2分) | |||
21.积极开展网络教学,50%以上教师能够熟练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新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融合创新。赋分标准:50%以上教师能够熟练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新模式的得2分,教师熟练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新模式不足50%的得1分。(2分) | |||
22.利用网络空间、录直播教室等,开展网络教研、集体备课等活动,提高备课质量和教研水平。赋分标准:完成网络教学得1分,有网络录播课程加1分。(2分) | |||
23.开展校本数字化应用创新,助推教育教学提质增效,产生具有可推广价值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实践应用成果。赋分标准:开展校本数字化应用创新的得1分,有实践应用成果的加1分。(2分) | |||
数字化 应用 (35分) | 教育管理 (15分) | 24.能在用好国家、省、市、县级各类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使用特色业务管理系统,实施学校教务、行政事务、教学评价、办学条件和教学设备数字化管理。赋分标准:国家、省、市、县级各类系统数据更新填报及时准确,得1分;有校务平台且能有效支撑校务管理工作,得1分;深入教学管理得1分。(3分) | |
25.学校优先选用国家、省、市、县统一建设的信息化应用平台,且能自建或搭载云服务数据平台,能对数据进行存储分析提取。赋分标准:有数据服务平台,能对数据进行分析存储的得1分,有仿真软件系统的加1分。(2分) | |||
26.建设有学校网站(微凯发官网入口官网)、智慧校园app等平台,实现学校、家长、社会的数字化交流。解释:包括校园网、智慧大屏、家校工作平台、微信群组、钉钉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赋分标准:运行稳定、功能完备的一项应用得0.5分,最高得2分。(2分) | |||
27.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师生在学校关键场所(包括校门、操场、楼道、功能部室等)活动的数据进行采集及分析。(2分) | |||
28.实现校内各个应用系统之间数据融通共享,有效解决数据孤岛问题。 赋分标准:系统数据联通率100%的得2分、50%以上的得1分、50%以下的得0.5分。(2分) | |||
29.建设学生职业发展测评系统,对学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评、职业倾向测评,实现对学生学业提升、职业规划、就业等方面的指导。赋分标准:实现一项主要功能得0.5分,最高得2分。(2分) | |||
30.建立了线上职业教育培训与管理系统,为学生提供校外在线学习环境,实现跨地域的职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职业认证与学历教育等。赋分标准:有远程职业教育培训与管理系统的得1分,能为学生提供校外在线学习环境,实现跨地域的职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职业认证与学历教育的加1分,最高得2分。(2分) | |||
教育 评价 (4分) | 31.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师专业发展评价。(1分) | ||
32.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1分) | |||
33.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课程实施与教学质量的分析评估。(2分) | |||
数字 素养 (15分) | 学生 素养 (2分) | 34.能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学习,创造性完成数字作品的制作。(2分) | |
教师 素养 (5分) | 35.建立完善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制度并有效执行,同时开展校内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培训,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素养,每学期不少于一次。赋分标准:建有完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制度并有效执行的得1分,同时开展校内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加1分。(2分) | ||
36.教师具备数字化意识、知识和技能,能掌握获取、加工和管理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常用工具与方法。(1分) | |||
37.教师具备应用数字技术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包括数字化教学设计,数字化教学实施,数字化学业评价,以及数字化协同育人等。(1分) | |||
38.教师具备利用数字技术资源促进自身及共同体专业发展的能力,包括数字化学习与研修,以及数字化教学研究与创新等。(1分) | |||
管理人 员素养 (4分) | 39.能正确理解信息化对学校和部门工作的价值和作用,有具体措施支持并激励信息技术教师队伍开展教学、教研及各项应用研究。(2分) | ||
40.在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过程中,能够规划、建设信息化发展愿景,并具有能影响和带领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实现愿景的能力与智慧。(1分) | |||
41.带领全体教师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且积极参加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定期组织本校开展培训和教研活动。(1分) | |||
技术人 员素养 (4分) | 42.能对学校信息化环境进行规划、管理和改进。(2分) | ||
43.能对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数字化教学资源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收集、设计和开发。(2分) | |||
网络 安全 (10分) | 安全 管理 (4分) | 44.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及上级部门网络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有以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网络安全制度及管理体系。(1分) | |
45.制定有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权限,提高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1分) | |||
46.有专职机构或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测评工作,及时报告并解决安全事件和问题。(1分) | |||
47.能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1分) | |||
网络 安全 (10分) | 安全 技术 (6分) | 48.校园网络应达到国家网络安全保护相关技术要求,且建立了软件采购、软件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行政办公使用正版软件。 解释:配备网络安全设备和网络安全系统,应用平台、信息(业务)系统(网站)应不低于《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试行)》文件规定的安全保护等级,每年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不少于2次,网络设备日志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 赋分说明:安全保护等级达标且建立了软件采购、软件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行政办公使用正版软件的得1分,安全自查和日志保存大于要求的得1分。(2分) | |
49.实行实名认证,配备统一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具备不健康信息过滤与网络监控功能。 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赋分标准:实行实名认证,配备统一上网行为管理系统,提供不健康信息过滤与网络监控功能的得1分,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得1分。(2分) | |||
50.配备数字校园智能安防系统,实现校园安全的监控和统一管理。 解释:①常见的安全技术防范或措施包括:网络防病毒系统、入侵保护系统、邮件过滤系统、信息审计系统、上网行为管理系统等。另外要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要求做好网站前置审批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如果是运营商负责维护校园,则要在协议中向运营商提出明确要求。②主要出入口、人员聚集场所、保密室等地方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安防系统与区域行政部门数据同步,与当地公安部门安防系统互联互通。安全防护范围涵盖校园的所有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 赋分说明:配备数字校园安防系统的得1分,实现校园安全统一管理和控制的得1分。(2分) | |||
保障 机制 (10分) | 组织 保障 (8分) | 5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数字校园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由校级领导担任学校首席信息官(cio),加强对数字校园建设工作的领导。赋分标准:建立数字化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得1分,有数字化校园建设方案得1分。(2分) | |
52.成立学校信息化管理机构。配备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专业人员,有效开展校园数字软硬件设备的日常运维及创新应用开发。(1分) | |||
53.制定数字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规划需经上级部门审核备案。(1分) | |||
54.根据总体规划制定有分阶段的数字校园建设实施方案,方案需经相关专家论证。(1分) | |||
保障 机制 (10分) | 组织 保障 (8分) | 55.建立、健全数字校园建设、应用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校园网络、终端实施、应用平台、应用激励、人员培训、信息安全等)。(1分) | |
56.建立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绩效评估机制,对数字校园发展水平进行科学评价,诊断现存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赋分标准:建立数字校园建设评估机制得1分,有诊断和改进意见得1分。(2分) | |||
经费 保障 (2分) | 57.统筹教育项目实施,开展数字校园建设;统筹生均公用经费和其他经费用于数字校园运维服务。(2分) | ||
评分人: | 总分: |
备注:1.此标准包含: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6个,观测点57个,满分100分,85分以上认定为数字校园达标校;
2.按照分值均衡的原则,各一级指标得分不低于本指标分值的80%。
附件3
陕西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达标申请表
单位名称 | 专职人员数 | ||
单位负责人 | 职 务 | ||
工作联系人 | 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 ||
数字校园 建设情况 | |||
所在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专家组 审核意见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数字校园建设情况简单列条描述,详细内容附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