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
2、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高等教育、中等教育、特殊教育、现代化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教育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中小学、职业中学的招生计划。
5、监督指导全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研究生等各类招生考试及普通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
6、归口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指导推广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9、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10、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教育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全市各类教育附加费,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和工程项目稽查工作;实施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11、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厉行节约,节俭支出相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完成市创文办下达的年度任务。
2、深化中小学“四制”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实施各类培训计划,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3、继续推进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完善城区小学校际联盟运行机制,推行中学学区化管理和校际联盟,逐步解决择校、大班额问题;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全面推行教育视导制度。
4、与北师大和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合作,在新区建设中学和小学;建成重点镇标准化学校7所、幼儿园4所。
5、积极协调拨付资金,落实好“两免一补”、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和“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实现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14%;将农民工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范围。
6、进一步提高教育普及水平,督促协调志丹、富县两县“双高双普”接受省政府正式验收;做好黄陵、吴起两县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指导延川县通过教育强县的复查验收。强化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完成洛川、黄龙两县督导机构标准化建设省级验收;完成志丹、富县党政干部教育督导评估省级考核。
7、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
8、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9、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维护系统安全稳定。
10、落实各级办学责任。
三、部门基本情况
编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1 | 延安市教育局机关 | 事业 | 全额拨款 | 20 | 20 | | 24 |
2 | 延安市人民教育基金办公室 | 事业 | 全额拨款 | 6 | | 6 | 6 |
3 | 延安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 事业 | 全额拨款 | 45 | | 45 | 41 |
4 | 延安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2 | | 12 | 12 |
5 | 延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行政 | 全额拨款 | 8 | 8 | | 8 |
6 | 中国教育工会延安市委员会 | 参公 | 全额拨款 | 7 | | 7 | 7 |
7 | 延安市第一高级中学 | 事业 | 差额拨款 | 183 | | 183 | 221 |
8 | 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延安分校 | 事业 | 差额拨款 | 65 | | 65 | 65 |
9 | 延安市第二中学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55 | | 155 | 168 |
10 | 陕西省延安中学 | 事业 | 全额拨款 | 447 | | 447 | 447 |
11 | 延安市聋哑学校 | 事业 | 全额拨款 | 43 | | 41 | 43 |
12 | 延安市实验中学 | 事业 | 差额拨款 | 361 | | 361 | 361 |
13 | 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 | 事业 | 全额拨款 | 22 | 3 | 19 | 22 |
14 | 延安市中小学生营养健康指导站 | 事业 | 全额拨款 | 4 | | 4 | 6 |
15 | 延安实验小学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