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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凯发官网入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
2、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高等教育、中等教育、特殊教育、现代化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教育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中小学、职业中学的招生计划。
5、监督指导全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研究生等各类招生考试及普通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
6、归口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指导推广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9、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10、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教育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全市各类教育附加费,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和工程项目稽查工作;实施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11、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厉行节约,节俭支出相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完成市创文办下达的年度任务。
2、深化中小学“四制”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实施各类培训计划,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3、继续推进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完善城区小学校际联盟运行机制,推行中学学区化管理和校际联盟,逐步解决择校、大班额问题;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全面推行教育视导制度。
4、与北师大和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合作,在新区建设中学和小学;建成重点镇标准化学校7所、幼儿园4所。
5、积极协调拨付资金,落实好“两免一补”、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和“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实现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14%;将农民工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范围。
6、进一步提高教育普及水平,督促协调志丹、富县两县“双高双普”接受省政府正式验收;做好黄陵、吴起两县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指导延川县通过教育强县的复查验收。强化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完成洛川、黄龙两县督导机构标准化建设省级验收;完成志丹、富县党政干部教育督导评估省级考核。
7、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
8、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9、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维护系统安全稳定。
10、落实各级办学责任。
三、部门基本情况
 
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合计
行政
事业
1
延安市教育局机关
事业
全额拨款
20
20
 
24
2
延安市人民教育基金办公室
事业
全额拨款
6
 
6
6
3
延安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45
 
45
41
4
延安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12
 
12
12
5
延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行政
全额拨款
8
8
 
8
6
中国教育工会延安市委员会
参公
全额拨款
7
 
7
7
7
延安市第一高级中学
事业
差额拨款
183
 
183
221
8
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延安分校
事业
差额拨款
65
 
65
65
9
延安市第二中学
事业
全额拨款
155
 
155
168
10
陕西省延安中学
事业
全额拨款
447
 
447
447
11
延安市聋哑学校
事业
全额拨款
43
 
41
43
12
延安市实验中学
事业
差额拨款
361
 
361
361
13
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22
3
19
22
14
延安市中小学生营养健康指导站
事业
全额拨款
4
 
4
6
15
延安实验小学
事业
全额拨款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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