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
2、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高等教育、中等教育、特殊教育、现代化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教育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中小学、职业中学的招生计划。
5、监督指导全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研究生等各类招生考试及普通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
6、归口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指导推广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9、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10、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教育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全市各类教育附加费,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和工程项目稽查工作;实施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11、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稳定实施“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招生改革政策,加快课堂教学改革,抓好重点改革任务落实。
2、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着力发展高中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
3、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体卫艺和国防教育工作,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4、抓好教师校长队伍建设,促进教育队伍专业发展。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培养机制。
5、坚持多措并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抓好教育精准扶贫,加快教育项目建设,促进教育共享发展,扩大教育合作交流,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6、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切实加强机关建设,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加大宣传思想工作。
7、不断提升教育保障水平。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教育法治建设,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维护系统安全稳定。
三、部门基本情况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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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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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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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实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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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1
|
延安市教育局机关
|
行政
|
全额拨款
|
20
|
20
|
|
26
|
2
|
延安市教育基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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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
全额拨款
|
6
|
|
6
|
6
|
3
|
延安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
事业
|
全额拨款
|
45
|
|
45
|
42
|
4
|
延安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2
|
|
12
|
12
|
5
|
延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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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
|
全额拨款
|
8
|
8
|
|
9
|
6
|
延安市教育工会委员会
|
参公
|
全额拨款
|
7
|
|
7
|
7
|
7
|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延安分校
|
事业
|
差额拨款
|
65
|
|
65
|
61
|
8
|
延安枣园小学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19
|
|
119
|
219
|
9
|
陕西延安中学
|
事业
|
全额拨款
|
475
|
|
475
|
475
|
10
|
延安市聋哑学校
|
事业
|
全额拨款
|
41
|
|
41
|
41
|
11
|
延安市实验中学
|
事业
|
差额拨款
|
398
|
|
398
|
393
|
12
|
延安市中小学生营养健康指导站
|
事业
|
全额拨款
|
4
|
|
4
|
4
|
13
|
延安实验小学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99
|
|
199
|
193
|
14
|
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
|
参公
|
全额拨款
|
22
|
|
22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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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是根据我局主要工作任务、目标,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21769.3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7,967.94万元,事业收入2,2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8.21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42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结余1396.38万元,非财政拨款资金结余29.79万元;结余资金主要为2016年未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用(退回款)以及2016年度已完成项目且未及时支付资金。
2017年支出预算21769.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2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55.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7.20万元,其他支出30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6年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项目支出主要是根据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而确定。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的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计48.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7.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75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19.4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减少,实行公车改革后,节约了用车成本,减少了开支。
附: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