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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办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优秀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凯发官网入口

关于印发《延安市公办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优秀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教育局,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延安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制定了《延安市公办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优秀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安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30日


延安市公办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优秀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市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延安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公办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优秀后备人才专业化、科学化发展。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决定建立全市公办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优秀后备人才库现就校长优秀后备人才的培养管理制定办法

一、培养原则

(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民主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三)注重潜力、择优培养的原则。

(四)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岗位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运用所学理论指导学校管理工作,工作思路清晰具备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领导能力或潜能

(三)初级中学校长后备人才应具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8周岁以下,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以上。

小学校长后备人才应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小学中层干部以上。

幼儿园园长后备人才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幼儿园中层干部及以上。

三、推荐与审定程序

(一)推荐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2.学校推荐。

3.个人自荐。

(二)考察

由县区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对拟培养人选的思想品行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三)审定

由县区委组织部、教育局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备案。

四、培养方法

(一)组织到国外进行培训学习。

(二)组织到教育部直属的校长培训基地培训学习。

(三)组织到教育发达地区学校挂职培训学习。

(四)市内交流挂职,在岗锻炼。市直学校、延安城区学校与县区学校进行交流挂职。

五、理和使用

(一)述职评议。县区教育局每年组织培养人选进行述职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二)定期考核。县区教育局每年对培养人选进行一次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

(三)动态管理。县区委组织部、教育局根据民主评议和考核结果,淘汰末尾的10%,并递补10%,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备案。

本办法制定实施后,全市公办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原则上在现任校(园)长和校长(园)优秀后备人才库中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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