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制度。
2.做好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总结上报工作。
3.负责各类考试考生的信息采集汇总工作。
4.负责各类考试试题(卷)的领取、保管和运送工作,确保安全、保密。
5.维护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考试纪律。
6.负责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年报统计工作。
7.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8.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9.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10.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工作。
11.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2.负责全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13.负责全市普通高校在校生“专升本”考试工作。
14.负责全市普通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15.负责全市空军飞行学院招生工作。
16.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ncre)考试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卢延红
办公地址:北关
办公室电话:0911-211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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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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