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延安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和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负责制定全市教育教学研究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规划。
2、参与全市重大教育决策的论证。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研究适应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估等,并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4、负责指导各县、区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的课程改革和学科教学工作。
5、组织编写教研刊物,做好教育、教研宣传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和教研成果,组织指导教改实验。
7、组织开展教学竞赛、教师培训和教学研讨交流活动,指导教师把握课程标准、科学使用教材。
8、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常规检查、专项调研和教学质量、办学水平评估;研究评价方式和考试改革。
9、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实验教学的管理、检查、指导及综合素质评价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与数据报送工作。
10、负责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的安排、检查及校办产业的规范化管理、学校绿色基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等工作。
11、指导全市中小学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服务体系。
12、搞好教育学会和各学科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刘志聪
办公地址:宝塔区北关街师范路小沟坪4号
办公室电话:0911-2380698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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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9112380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