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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教育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函-凯发官网入口

来源:延安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5-22 15:09
类别:a类
延安市教育局
签发人:高威评
延市教函〔2024〕132号

史雄如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特别是民办教育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私立学校监督管理的建议》(第56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民办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教育局历来重视此项工作。民办学校一方面缓解了教育资源紧张的问题,另一方面满足了人民群众要求子女接受多样化教育的需求。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市教育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了全市教育健康发展。

目前全市现有民办中小学幼儿园242所,其中普通高中5所,职业中学2所,初中9所,小学29所,幼儿园196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现有教职工7564人,在校生73777人。

二、开展的工作

(一)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市教育局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指导支持,督办督导。一是指导民办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用延安精神教书育人。我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定位。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全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二是规范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防止过高收费。全市所有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均由延安市发改委根据《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陕价行发〔2012〕60号)文件要求统一制定,进行最高限价和财务监管制度。三是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近年来市教育局开展了常态化的监督机制,指导督促民办学校及时优化办学理念,全方位制定并修改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开展课改示范课、磨课展示等活动;加强常规作业管理,做好作业分层和作业公示;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

(二)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民办教师队伍建设是民办学校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一是保障教师资质,提升教师团队素养。2022年印发 了《延安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民办学校教师必须持证上岗,必须进行培训,以理论学习、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综合形式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二是稳定教师队伍,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的通知》,要求民办学校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招聘录用的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从政策层面有效保障了民办学校教师薪资待遇。三是加强民办学校教师培训,提升师资力量。市教育局定期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上岗校长、教师展开培训,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养。

、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中、省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深入调研,依法研究出台支持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注重学校内涵提升,关注校园文化建设,注重学生全面发展,抓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感谢您对全市民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支持。

延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姜子钰  联系电话:0911-70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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