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减轻延安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建议》(第5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承载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时代重任。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2020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2021年11月,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延安市落实〈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具体措施》,落实落细教师减负各项工作。
一、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教师减负工作
为确保教师减负工作落实,2024年5月,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排查整治执行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不力,面向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考核统筹不力,学校和教师的创建、评比、考核等工作过度留痕,中小学“进校园”活动制度空泛化,要求学校师生参加无关教育教学工作的会议、庆典等活动,违规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问题。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及时公布了中小学教师减负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对举报线索进行重点查办督办。市教育局聚焦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教师负担问题,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标对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了延安市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我们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培训力度,完善教育惩戒措施
近年来,我市按照“以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国、省、市、县、校”教师培训体系,每三年培养优秀校园长100名,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1000名。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开设教师工作专栏,及时宣传推进教师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有效举措,深入挖掘和大力推荐新时代教师队伍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进一步健全教育、宣传、考核、奖惩与监督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各中小学校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对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结合本校学生特点,通过完善校规校纪规定明确相应的教育惩戒措施,明确学生行为规范,推动学校和教师依法正当履行职务,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健全家校合作机制,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均建立了家长学校,组建了家长委员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家委会主任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制订完善工作章程,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各班也建立了家委会,每一个学生家庭至少有1名家长报名参加学习。各学校家长委员会积极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定期邀请专家讲座、举办家庭教育咨询会、介绍家教成功案例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改革动态,帮助家长树立先进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提高家校合作的实效性。部分学校组织开展教师心理健康状况监测工作,为教师提供心理咨询、培训和支持服务,提升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水平。
虽然我们在教师减负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个别县(市、区)和学校教师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缺乏统筹安排,出现教师工作时间延长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工作举措。建立健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厘清责任,刚性治理,将教师减负工作纳入年初计划、开学检查和教育督导中,定期开展自查整改。将教师减负工作同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等有机结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教育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家长会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取得社会各界对教师减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优化师资配置。鼓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合理均衡配置师资,加强后勤服务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延安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周海峰 联系电话:0911-709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