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建立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中提出: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的要求,我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托育业务,解决婴幼儿照护和“托育难”的问题。截止2024年3月,全市有幼儿园440所(公办园244所、民办园196所),其中幼儿园举办托育的机构有28所(公办园23所、民办园5所),招收2至3岁幼儿421名。
二、具体措施
一是规范程序,完善手续。要求举办托育的幼儿园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卫健部门备案,同时完善办学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营业范围等信息;二是规范保育活动,科学合理安排幼儿生活,制定科学食谱,保障幼儿膳食营养平衡,坚持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三是要求幼儿园按照托儿所卫生保健规定,做好幼儿健康管理和卫生消毒、传染病预防、晨午检等常规性工作;四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和检查制度,做好人防、物防、技防;五是要求幼儿园按照托班人员1:7的标准配备保育人员,且托大班不超过20人;六是加强托班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托班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开展托班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
感谢您对全市托育工作的关心,我局将继续全力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托育服务工作,持续推动全市普惠性托育服务高质量健康发展。
延安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7日
(联系人:樊蓉蓉,联系电话:0911-709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