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兆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寄宿制学校医务室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包括寄宿制学校医务室在内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高度关注学生的常见疾病及心理问题。
一、卫生技术人员及心理健康教师配备情况
按照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全省中小学补充配备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44号)精神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教规函〔2021〕9号)精神,我市加强了对寄宿制学校和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的卫生技术人员及心理健康教师的配备,截至2022年8月,我市学校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44人,兼职卫生技术人员337人;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17人,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53人。
二、寄宿制学校设立医务室的情况
目前全市所有寄宿制学校均设立了医务室,2021年3月,市卫健委、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补充配备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的通知》(延人社发〔2021〕87号),要求全市普通中小学校设立卫生室(医务室),2022年3月,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工作的通知》(延教组发〔2022〕2号),要求全力推进学校医务室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医务室作用,全面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市所有寄宿制学校均已设立卫生室(医务室),但还存在医务人员配备不足、医务室药品储备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对接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增设或与医疗机构合作新建卫生(保健)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责成每一所寄宿制学校建立、完善卫生保健机构,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二是继续为寄宿制学校配备有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及心理健康教师。严格按照生师比600:1的比例配齐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按照200名以上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标准配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三是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对接,争取资金,为寄宿制学校医务室配备治疗常见疾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四是会同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加快出台政策,对学校医务人员及其他支持学校医务室工作的医疗机构人员在职称评审、下乡补助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探讨将医院大夫赴寄宿制学校支持学校医务室工作按下乡支医对待,充分调动医院大夫到学校医务室工作积极性,以解决学校医务室人员不足问题,提升学校医务人员综合水平,更好地服务学校师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延安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锋锋 0911-7090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