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工作和教育质量的评估检查;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承担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及政策制定工作,指导民办教育的招生、教学;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有关工作;承担民办教育行政执法;规划指导全市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继续教育、语言文字改革和普通话推广。
领导信息
高永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七、八月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1号楼)917室
联系电话
0911-709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