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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凯发官网入口

延市教办〔2020〕2号

 

关于印发《延安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体(教体)局,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延安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延安市教育局

                   2020年2月19日

 

 

延安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用延安精神办学育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强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凸显党建引领作用

1.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夯实意识形态责任。

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教育事业发展良好环境。

工作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寒暑假校园长、教师理论学习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研究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刻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渠道方向,加强分析研判,强化教育宣传,夯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基教科、继教科

2.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促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工作措施:坚持基层导向,持续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扣“圣地延安党旗红”主题,开展“支部建设提升年”活动,不断强化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党建工作“三张清单”,持续推进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双创”工作,加快推进学校党建文化“一校一品”创建,深化“双带头人”工程和“双培养”机制,深入推进学校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严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推进中小学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深入开展全市公民办学校党支部结对共建,不断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巩固深化直属机关单位党组织建设成效,深入实施“评星定级”“三亮三比三评”、主题党日等活动,抓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基层减负成果。

责任单位:办公室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目标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工作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织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教育系统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继续巩固市委政治巡察整改成效,持续推进主题教育整改、专项整治、巡察整改等任务落地落实。严格执纪问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好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工作。开展教育“三乱”治理和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专项治理,加大对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查处力度。切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宣传全市教育工作成效,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基教科、继教科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突出德育实效,全面提升学校德育工作质量。

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探索新型德育工作协作机制,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树牢爱国主义根基,加快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守正创新。

工作措施: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学生品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坚持用延安精神办学育人,深入实施延安精神办学育人“一校一品”工程。开设传承延安精神地方课程,打造具有延安文化和延安精神风貌的教育特色。充分利用我市延安精神的物质载体,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现场教学与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全力推动中小学思政课守正创新,深化思政课教师“大练兵”活动。积极举办家长会、校园开放日、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家长授课等活动,密切家校联系与合作,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责任单位:基教科、继教科、学前科

5.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强化课程育人功能。

目标任务:改善课堂教学生态,完善教学管理、监测、奖惩机制,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效率,促进学生不断增长知识见识。

工作措施: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建设学校发展共同体,加强校际联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市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继续推广学习宜川中学办学理念和经验,健全课程管理制度,加强特色课程建设,不断推进新课程环境下和信息网络环境下的课堂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继续推进以县为主、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强化市、县、校三级教科研体系,建立健全教研员激励机制,探索教研员动态管理机制和定期到基层学校蹲点任教机制。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完善质量评估体系,形成涵盖基础教育所有学段、全部科目的质量监测长效机制。加大教育视导力度,推行教学质量问责制,推动学校管理迈上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轨道。

责任单位:基教科、继教科、招生科、市教研中心

6.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目标任务:推动中小学体育、美育一体化建设。深化体育美育教学改革,以校园足球为引领,推动学校篮排足三大球全面发展,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从观念、机制、评价等方面,探索推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规律和途径,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各类课外艺术活动。提升劳动教育实效。加强国防教育。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意见》,全面抓好日常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育锻炼,重点推进校园足球、地方传统体育项目、特色大课间等体育活动,深入实施全国校园足球试验区建设,组建校园足球专业队伍,举办全市校园足球联赛,积极组队参加全省校园足球联赛。开展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强化“健康学校”建设,提高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及时发布学校公共卫生预警,指导各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饮水安全和健康教育等工作。贯彻落实《延安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综合防控学生近视、肥胖等工作。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将美育渗透各学科教学全过程,组织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广泛开展“三节一会”、高雅艺术和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积极创建省级艺术教育示范校。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坚持“劳动课从日常生活开始”,广泛开展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家务劳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积极推进劳动教育示范校创建。根据《大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规定》,组织学校做好军事理论授课、军事技能训练等工作。

责任单位:基教科、继教科、学前科、安全科

7.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目标任务: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服务能力。

工作措施:实施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力度。深入开展推普脱贫工作,组织开展第23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做好2020年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加强市普通话测试站建设工作,优化普通话测试管理。

责任单位:继教科

三、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8.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满足幼有所育需求。

目标任务: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科学保教水平。积极构建公办民办并举、普惠为主、覆盖城乡、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工作措施:落实《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延安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全面完成24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移交,全年计划在市县(市、区)城区新增幼儿园学位5880个。进一步完善科学的办园成本分担机制、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机制。建立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制度,推行园际联盟,深化与空军蓝天幼儿园合作交流活动,引领带动全市幼儿园快速发展。加强幼儿园分类定级工作,积极创建省示范幼儿园和市一类幼儿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幼儿园课堂教学大赛和保育专业技能大赛,提升幼儿教师队伍整体专业水平,推进幼儿园内涵发展。加强幼儿园保教管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实施科学保教,加强家园共育,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责任单位:规划科、学前科

9.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

目标任务:加快中小学布局规划建设,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确保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控制在5%以下。

工作措施:落实《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陕西省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严格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学校政策,扩大城区教育资源供给,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控制在5%以内,全年计划在市县(市、区)城区新增学位9390个。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督促各县(市、区)实施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积极推进旱厕改水厕、体育场标准化改造和学校食堂等基础设施建设及体音美等薄弱环节建设,秋季开学前各县(市、区)旱厕改水厕任务必须清零。

责任单位:规划科、基教科

10.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目标任务:加快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建设,全面实施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工作措施:继续实施《陕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实施方案》,加快普通高中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建设,确保年内1所普通高中通过省级验收。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有序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对标中省要求,全面实施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落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严格学籍管控,不断规范招生入学工作。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加强教育教学指导,改进实验教学工作,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责任单位:规划科、基教科、招生科

11.加强产教融合,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目标任务:落实《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工作措施:抓好职教招生工作,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不低于4:6。加强市级统筹,支持改善县(市、区)职教中心基本办学条件。依托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统筹骨干专业建设,县(市、区)职教中心重点建设1-2个“三二分段制”、校企合作的骨干专业。加强校企合作,推行订单班、现代学徒制、1 x证书培养模式。推动质量提升,推进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组织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学生技能比赛、文明风采活动、职业教育活动周等,落实苏陕、粤陕职教合作协议。加强社区教育,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工作机制体制,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组织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责任单位:继教科

12.办好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目标任务:推动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力。

工作措施:积极推动特殊教育发展,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推进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教育全覆盖。关心关爱自闭症儿童,办好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班,加快市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发展特殊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人事科、规划科、基教科

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13.科学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目标任务:编制有关教育发展规划,加快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建设,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

工作措施:按照中省要求,制定和落实《延安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延安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启动编制《延安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延安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2020-2025年)》,各县(市、区)同步制定《延安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项目建设方案》。以三个规划为中心,做好全市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工作。

责任单位:规划科

14.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管理法治化水平。

目标任务:强化制度建设,深化依法行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推进教育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依法从教、规范发展。

工作措施:加强政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教育系统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能力水平。积极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加强课程教学规范化管理,提升教科研能力,对标省厅要求研究制定义务教育课程与教学管理及教研工作等相关文件,依法依规提高教育质量。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切实规范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行为。

责任单位:人事科、基教科、继教科

15.夯实教育督导职能,切实发挥督政督学和监测作用。

目标任务: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启动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和督导工作。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和督学培训,提高督学督导能力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教育质量和教育热点难点进行督导评估和监测。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提升督导能力水平。组织开展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评价,完善乡镇(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复核工作。启动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筹备召开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会议,稳步推进创建督导工作。对标中省市教育重点工作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以教师工资待遇、师德师风建设、消除大班额、校园安全等为重点内容的专项督导,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完成“双高双普”复查,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开展“双高双普”达标整改提升。继续实施陕西省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工程”,大力发展素质教育。继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全面完成幼儿园自评和督评工作,提高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落实挂牌督导责任,持续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各县(市、区)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要求,对标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4个方面、32项指标,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督导室

16.优化管理机制,促进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发展。

目标任务: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同等管理”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各项监管政策制度,不断提高民办教育规范化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工作措施:加强政策指导,按照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与公办学校“同等标准、同等管理”原则,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加大督查力度,落实县(市、区)主体责任,防控民办学校财务风险、金融风险。推进分类管理,加快分类登记工作进度,探索分类管理具体措施,建立违规民办学校淘汰机制。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

责任单位:继教科

17.深化教育合作,提升教育发展活力。

目标任务:进一步拓展教育合作交流,继续深化与优质教育地区和学校的合作办学。

工作措施:组织骨干校园长赴北京市西城区、上海市黄浦区、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南京市、无锡市、南通市、空军蓝天幼儿园等跟岗培训,组织相关县(市、区)及学校赴教育合作对口单位开展交流互访活动。推进延安中学与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办学项目,深化空军蓝天幼儿园合作项目。

责任单位:继教科、规划科、学前科、支教办

五、狠抓工作落实,着力巩固提升教育扶贫成果

18.夯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工作措施:全面对标中省市决策部署和目标要求,健全落实教育扶贫长效机制,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强化跟踪问效督办,持续抓好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深化合力帮扶,做细做实教师结对帮扶,推进苏陕教育协作项目落实,协调推进高校帮扶带贫增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发展能力和素质。落实宜川县扶贫工作团牵头任务,继续做好市直教育系统“两联一包”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典型培育,策划主题联动宣传,传递延安教育扶贫好声音。

责任单位:基金办、规划科、人事科、支教办、继教科 

19.突出控辍保学重点,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

工作目标: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为重点,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工作措施:强化控辍保学措施,深化“双线三单四强化”管理模式,夯实县镇村和教育部门双线“七长”管理责任,执行“学校和户籍地”双报告、双跟踪责任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比对、精准摸排、学籍管控和动态监测。强化劝保并重,做好劝返分类安置,建立复学监管帮扶机制。落实特殊群体教育保障,加强督查暗访、约谈通报和依法警示,形成强有力的管控体系。提升教育保障能力,推进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速扩容优化网络教学环境,做好移民搬迁安置点教育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特岗教师”“三区教师”“银龄讲学”等专项计划,加强城乡教师交流轮岗,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在教师培训及评优树模中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和乡村学校。推进招生倾斜政策,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落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

责任单位:基金办、基教科、规划科、人事科、继教科、招生科、信息中心

20.实施精准资助,实现贫困学生应助尽助。

目标任务:以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为重点,实现学前至大学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工作措施:夯实县(市、区)学生资助工作责任,完善资助监管机制,强化运用大数据平台,健全对象认定、资金分配及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资助“管理制度、监管责任、资助程序、资金管理、信息应用、档案建设”六规范行动。稳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0年底全市食堂供餐率达到90%以上。积极争取社会助学,坚持扶志扶智,构建全学段的资助育人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基金办、规划科、营养站

六、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锻造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2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振师道尊严。

目标任务: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深入落实《延安市师德建设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制度体系和教育、宣传、考核、奖惩与监督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呈现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新风貌。

工作措施:狠抓师德学习教育,切实把师德师风教育和制度规范学习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贯穿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加强师德考核评价工作,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四位一体”的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努力提高师德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师德考核结果同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骨干教师认定、评先评优等各个方面挂钩,加大奖惩处理和责任追究力度,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加大师德评优树模力度,深入挖掘优秀乡村教师典型,开展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人事科

22.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目标任务: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深化教师管理各环节改革,优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增强教师队伍治理能力;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充分调动中小学校长积极性,引导校长自觉追求专业发展,全力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工作措施:积极协调编制部门,不断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动态调剂机制,推进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指导县区探索设立教师编制临时周转专户,确保学校按需补充配备教师。持续推进教师县管校聘,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归口管理,县域内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按需配备。继续做好“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协调人社、编制部门,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将教师待遇纳入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督促各县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足额落实教师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奖励,班主任、保教人员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加大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的政策落实力度。全面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出台《延安市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和职级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做好校长资格认定工作和首次全员职级评审工作。认真做好庆祝2020年教师节有关工作,评选表彰奖励一批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人事科

23.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目标任务:深入贯彻中省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要求,对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工作举措:制定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举措,统筹规范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督导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控社会事务进校园,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规范教师参加各类培训,严格中小学教师借调程序等,切实减少对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扎实推进教师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人事科

24.加强教师培训,不断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教师分级全员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完成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参训任务,实施好校园长专题学习、校园长教育合作跟岗培训、中小学管理干部市内名校跟岗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幼儿园骨干教师保教保育培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培训等市级培训项目,全年培训教师1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继教科

七、夯实教育发展基础,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5.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公共教育服务质量。

目标任务: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巩固扩大教育投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共教育服务质量。

工作措施: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落实教育经费统计制度,坚持季报、公告和监测分析机制,推动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配合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组织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全面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定期组织清查市直教育单位国有资产,开展预算管理综合评价和教育专项经费绩效考评,巩固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债务动态监控,强化财务风险防控,并指导市直教育单位完成财政云平台衔接改革工作。统筹安排教育审计监督工作,对市直教育单位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县(市、区)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

各县(市、区)同步开展审计和自查工作,每学期上报两次自查报告。

责任单位:规划科

26.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目标任务:完善小规模学校信息化基础环境,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大数据支撑教育决策,以教育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

工作措施:深入实施《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关于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加强小规模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据陕西省智慧校园建设相关标准,开展智慧校园建设,遴选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智慧校园示范校。加大教育基础数据收集和治理工作力度,深化大数据在教育管理与服务中的普遍应用。加强信息化培训应用,提高师生信息化素养,探索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大网络与信息安全宣传力度,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健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数据质量,加快教育统计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统计数据研究与应用。

责任单位:规划科、基教科、继教科、信息中心

27.认真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目标任务: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工作措施:落实中省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群防群控、齐抓共管的防控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有力开展疫情防控,确保万无一失。扎实做好摸排监测工作,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分组包片实现网格化全覆盖,及时了解、收集师生健康状况和报送相关信息。严格执行校园管理规定,实行最为严格的封闭管理制度,加强门禁管理。完善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落实师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细化学校后勤和卫生设施保障措施,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不断改善,做到通风换气、全面消毒。

责任单位:基教科、安全科

28.抓好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和各项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稳定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

工作措施:落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责任,以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打造校园百米安全带。强化行业风险管控,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持续推动“两说一联”进校园。认真贯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按照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堵塞安全漏洞全面推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安全科、办公室、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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