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你好,通过对所你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结果中下:
1、洛川县教科体局批准曙光小学2020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计划为200人,实际招收新生90名,设3个教学班,每班30人,一年级未设宏基班。
2、该校严格按照洛川县物价局洛价发【2018】23号文件精神收取学费,每生每期学费1820元,住宿费480元,核查收费票据未发现多收取学费现象。
3、课后练习资料由家委会成员自行组织,学校未参与购买及收费;学校按月收取学生生活费,家长误以为收取的生活费为补课费。市民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相符。
处理结果:
1、责令曙光小学加强内部管理,抓好学校内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2、责令曙光小学加强各类收费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代办费和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所收取费用必须及时、明确告知家长收费项目,让家长明白,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学生费用。
再次感谢你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